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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民众医院合理用药系统(PASSV3标准版)维保服务 采购项目公告

浏览次数:58752024-10-10  

我院拟采购合理用药系统(PASSV3标准版)维保服务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合理用药系统(PASSV3标准版)维保服务

预算金额(上限):3万元

维保期:一年

采购需求:见附件1

二、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重大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以兹证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中标方需提供美康医药软件研究开发有限公司的授权证明,提供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评选日前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5、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定点采购资质。

三、报名方式

1、固定总价报价,报价应包含人工费、劳务费、差旅费、食宿费、税费以及供应商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要支付的一切费用及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2、报名及递交资料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17时止

3、联系人:梁先生/杨先生 0760-85701308 13421445131

4、地址:中山市民众街道新马路1号(民众医院)总务科

四、评选要求
 1、评选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2、响应文件一式5份(1正本4副本),评选现场递交响应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所有提交的资料一律不退还。
(1)本人有效证件、公司业务代表授权书、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证明资料
(3)实施方案、服务方案 
(4)报价表
(5)项目需求中的响应资料
(6)供应商认为需要的证明资料

 

附件1 中山市民众医院合理用药系统(PASSV3标准版)维保服务采购需求.docx

附件2、资格审查及价格评分表.docx

附件3、承诺函.doc

附件4、报价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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